政策依据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2021年7月,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明确对在洋浦保税港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有进口料件或者含有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出区内销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三、2021年7月,海口海关发布《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海关实施暂行办法》,详细规定加工增值涉及的企业管理、产品备案、货物出区进口申报等业务流程操作,明确企业申请享受加工增值政策采用自主核算、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2021年11月,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洋浦保税港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政策制度扩大试点的函》,将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8项政策制度扩大试点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
适用条件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
在特定区域(目前为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特定区域管理机构(目前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备案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①货物出区内销价格:以备案企业向境内区外销售含有进口料件的制造、加工所得货物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
②境外进口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外进口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括该料件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内区外采购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含该料件运至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的运输及其相关运费、保险费。
操作流程
特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洋浦保税港区(或海口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和加工增值业务办理。
备案企业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
2.审核通过后,海关系统自动生成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
3.备案企业将该编号告知境内区外进口企业。
4.境内区外进口企业凭该编号,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自行缴纳相关税款。
实施效果
截至2022年8月,全省完成28家企业资质备案,共7家实质开展业务,出区内销货值27亿元。
海南公司注册
各类资质一手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可加急)
ICP EDI、网络文化许可证
个体核定、大宗贸易
营业性演出
旅行社许可证(提供导游)
出版物零售/批发(加急免核查)
拍卖许可证(提供拍卖师)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备案(提供人员、场地)
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提供人员)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装修二级资质
车指标、免税进口车指标
食品经营许可证
进出口备案